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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阳招聘网课堂:上班私自外出遇车祸算工伤吗?
2023-6-20
点击数: 676          作者:未知
  • “打上班卡后私自外出回公司途中被撞身亡是工伤吗?”这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。下面,富阳招聘网将为大家讲讲这个问题。


    在江苏省的一起工伤案件中,张三于2015年6月17日上午7时02分在公司门卫处打卡上班,打完卡后自行离开公司。同日上午7时45分许,张三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公司途中被车撞伤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15时许死亡。

    张三的妻子李四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,但最终被人社局驳回。李四不服,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但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都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。后来,李四又申请了再审,但江苏高院最终裁定,张三的情况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认定的条件,并无不当。


    这个案例引发了广泛的讨论。有人认为,张三在打卡上班后离开公司外出,也应该视为在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;有人则认为,张三在离开公司外出后,已经完成了上班行为,再次回公司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应该视为工伤。这个问题的争议焦点在于,张三在离开公司外出后,是否还处于上班途中。


    从法律上来看,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规定了几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,其中包括“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”。如果张三在离开公司外出后,还处于上班途中,那么他发生的交通事故就应该认定为工伤。


    但是,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都认为,张三在离开公司外出后,已经完成了上班行为,再次回公司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应该视为工伤。这个判断是有依据的。首先,有证据证明,张三在事发当日上午7时02分在公司打卡上班后就离开了公司外出。其次,张三是因私事外出,而不是因工外出。因此,他发生的交通事故不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。


    在这个案例中,张三的情况比较特殊。如果他是在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,那么就应该认定为工伤。但是,他在打卡上班后私自外出,这导致了他的工伤认定变得比较困难。


    富阳招聘网在此提醒企业,应该建立健全的考勤制度,加强对员工的管理,避免员工私自外出造成的风险和损失。同时,员工也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,不要私自离开公司外出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工伤纠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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